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绿色新生活行动: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方式转变。培育生态文化,引导绿色消费,推广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住宅。健全城镇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餐厨废弃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抑制商品过度包装。

  第三节 建设智慧城镇

  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统筹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数据库资源,推进数字广西、数字互联网城市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广播电视网,建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信息传输网络,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城镇发展进入信息化时代。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应用,重点推进城市规划和国土利用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建设智慧社区。发挥南宁、柳州、桂林、贵港市和柳州鱼峰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作用,带动智慧城市建设。

  

  

  注:一纵:即桂林-柳州-南宁-北部湾(崇左)。三横:即贺州-桂林(柳州)-河池“北一横”,梧州-贵港(玉林)-南宁-百色“中一横”,北海-钦州-防城港-东兴-凭祥-那坡“南一横”。

  专栏12:智慧城镇建设重点

  信息网络宽带化:推进光纤到户,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城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bps,50%家庭达到100Mbps,有条件的城市部分家庭达到1Gbps。加快4G以上网络建设。

  规划管理信息化:发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建立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信息平台及建(构)筑物数据库,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和精准化。

  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智能交通,实现交通诱导、指挥控制、调度管理和应急处理智能化。发展智能电网,促进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居民和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发展智能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能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网信息化管理和运行监控智能化。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

  公共服务便捷化: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城市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和文化服务模式。

  产业发展现代化:加快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推进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发展信息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创新培育新型业态。

  社会管理精细化:在市场监管、环境监管、信用服务、应急保障、旅游安全、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领域深化信息应用,建立完善相关信息服务体系。

  第四节 建设人文城镇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弘扬广西精神为核心,挖掘城镇文化资源,传承创新历史文化,建设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镇,提升文化品位,塑造文化品牌。在旧城改造中注重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的保护,保存城镇历史记忆和历史文脉;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融,培育多元、开放、包容的现代城市文化。挖掘丰富的民族文化、山水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海洋文化、福寿文化、饮食文化、节庆文化等人文资源,把优秀文化遗产和现代文化元素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推进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建设,保护有历史、人文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保留乡村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

  专栏13:人文城镇建设重点

  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加强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加强城镇重要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

  文化建设:建设城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等文化设施,每个社区配套建设文化活动设施,发展中小城市影院。

  体育设施:建设城镇体育场(馆)和群众性户外体育健身场地,每个社区配套建设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休闲设施:建设城镇生态休闲公园、文化休闲街区、休闲步道、城郊休憩带等。

  公共设施免费开放:逐步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青少年宫和公益性城市公园。

  第五节 建设特色城镇

  推进城镇建设与独特的区位优势、多彩的民族风情、秀美的自然风光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域风貌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沿海城镇规划建设突出海水、沙滩、港口等海洋元素,打造富有滨海特色的城镇;沿江城镇以山脉为依托、水系为纽带,打造富有山光水色的城镇;沿边城镇突出边关特色和东盟元素,打造富有异域风情的城镇;少数民族城镇突出民族和地域元素,打造富有民族风情的城镇。深入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加强风貌特色研究,注重城镇整体设计,建设一批体现地方风格、民族特色的标志性建筑、风貌建筑群和建筑精品工程,培育舒适宜人的特色城镇。

  第七章 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提高城镇规划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镇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科学性,由扩张性规划向限定城镇边界、优化空间结构规划转变。实施城乡规划提升工程,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划定城镇“三区四线”,确定城镇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容积率、绿化率、地面渗透率等指标,保持城镇相对统一、素雅精美的建筑风格,塑造协调美观、丰富有序的建筑色彩,杜绝贪大求洋、建筑异型现象。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规划的衔接,有条件的市县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完善规划编制程序,推进规划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完善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强化规划管控,加强实施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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