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第二节 优化城镇产业布局

  推进产业布局与城镇化布局有机衔接,推动重大产业向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城镇集聚,强化中心城市产业分工协作,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承接能力,形成布局合理、错位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城镇产业格局。

  加快中心城市产业升级。发挥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集聚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发展多种功能的城市综合体,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鼓励中心城市培育龙头企业,上下游相关产业链向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推进区域性产业集群发展。

  壮大中小城市特色产业。推进中小城市主动融入中心城市产业链布局,利用要素成本优势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配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增加就业,强化产业功能和人口集聚。探索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发展飞地经济。

  增强小城镇产业功能。以小城镇为依托发展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金融保险机构等向小城镇布局集聚,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小城镇建设相得益彰、共同发展。培育壮大商贸物流、传统工艺、生态休闲、观光旅游等主导产业,提升“一镇一品”竞争力和影响力,发展一批工矿型、商贸型、农产品加工型、交通服务型、旅游观光型等特色经济强镇。

  促进产城互动融合。以混合功能、职住平衡为导向,完善城镇功能分区,高耗能、高污染等项目独立选址或进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要布局在城市市区,鼓励建设集生产、服务和消费于一体的工业综合体。鼓励在居民区发展便利店、便民超市和物业服务,带动服务业发展。城市新区突出产业、人居、生态等复合功能,促进功能现代化、产业高端化,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推动产业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综合配套功能转变,加强城镇市政设施与园区基础设施衔接配套,探索保障性住房与产业园区相结合模式,在园区及周边适当建设保障性住房,增强生活配套功能。建设具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产业新城,开展产城互动工业园区试点和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工程。

  第三节 增强城镇创新能力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城镇建设协同发展。围绕培育城镇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进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和形成城镇群,发挥城镇创新载体作用,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城镇创新发展。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设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人才,培育创新集群,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文化氛围,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第四节 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城市规模经济产生的专业化分工效应,放宽政府管制,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创业活力。支持在外桂商回归创业、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财经和科技人才革新创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各类创业园特别是农民工创业园,搭建创业平台。充分运用财政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实施创业培训促就业工程,做好创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服务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合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向,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鼓励其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就业创业,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第九章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发挥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新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第一节 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打破城乡分割的规划体制,加强城镇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衔接协调,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规划体系。推进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科学编制乡镇、村、屯规划,合理安排乡镇建设、村落分布、产业集聚、人口集居、农田保护、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树立规划权威,强化规划管控。

  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城镇市政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重点推进大中城市与周边村镇基础设施连接,扩大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推动水电路气和公交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享。加快北部湾城市群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推进大中城市公共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统一均衡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示范作用,扩大试点覆盖面,创新试点方式,拓宽试点内容。

  统一城乡要素市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支持股份制银行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第二节 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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