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

  20.推广跨区域通关模式

  推进跨关区快速通关模式。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的海关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推广至B类企业,企业可按照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货物进出境地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取消货物转关。检验检疫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查验模式。推动与西南中南省市建立跨区域口岸合作机制。

  推动边境口岸“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推动查验部门与越南对应部门建立执法互认互助机制,在东兴、凭祥等边境口岸推动试点“一地两检”、“一站式”、旅客自助式通关、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等通关创新模式。

  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推进金融创新,是加快产业发展、提升经济区开放合作水平的重要保障。必须加快推进沿边金融改革,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21.积极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

  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等跨境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从境外直接借入人民币,探索建立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中心、拆借中心。支持东盟国家财团和法人以人民币投资股权,吸引境外机构募集人民币资金,设立公募、私募基金等。

  创新境内外联动人民币产品。积极探索人民币海外代付、人民币出口信用证、人民币协议付款、预收延付、保函等境内外联动的人民币融资产品。探索以“母子基金”形式设立离岸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推动基金投资项目的定价、交易和结算优先使用人民币。支持经济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到东盟国家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面向东盟国家的个人直接投资试点,扩大人民币跨境流动规模。

  大力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建立沿边货币兑换平台,扩大人民币与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特许兑换业务的范围和额度,增加挂牌交易币种。积极探索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支付清算中心、货币汇价定价中心及运营总部。

  22.创新投融资模式

  创新资金募集手段。鼓励通过上市募集、发行债券和资金信托等方式募集资金,积极开展城投债发行试点。试点设立重点企业、中小企业直接发债平台,发行集优债、扶持债、集合票据以及企业私募债,积极推动评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落户经济区。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经济区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基金、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方式,积极参与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参与投资、管理、托管经济区设立的各类基金,参与经济区各类投资平台建设。鼓励北部湾银行、北部湾保险、北部湾金融租赁、北部湾产业基金等本地金融机构加大服务经济区发展力度。

  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国内外社会资本设立全球产业并购基金,参与全球产业链并购整合;设立北部湾创业投资基金,引导设立经济区新三板基金、创业与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股票与债券投资基金。以南宁高新区、北海高新区和钦州高新区为基础,推行“基金加基地”的孵化器运营模式,加快孵化器集聚与发展。鼓励设立科技银行、科技保险机构、科技小贷公司、科技金融超市,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吸引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促进新兴金融业发展。

  23.完善金融市场和金融支撑体系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引进境内外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总部和后援服务中心,支持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积极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推进经济区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将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培育和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区域性交易市场,发展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中心,允许境外企业直接参与期权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探索开展国际金融产品交易。争取东盟国家在经济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设立外资、合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探索推动保险市场创新发展。创新跨境保险业务发展和产品,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承保试点。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强化银保联动,带动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小微企业。

  24.加快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在南宁集中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集聚区和北部湾产业金融集聚区。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南宁设立区域性总部,鼓励引进境内外银行总部运营中心、基金运营管理中心。加快建立各类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和交易平台,推动设立白糖、生丝、矿产、橡胶等大宗商品交易所。

  25.全面推进四市金融同城化

  允许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经济区范围内开展业务,推进经营区域同城化。完善金融电子结算综合业务系统,统一四市金融机构清算标准。优化经济区四市保险理赔通赔机制,推进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构建经济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与个人信息互联互通。

  七、创新人才管理使用制度

  广泛集聚发展人才,促进人才创业、科技创新,是经济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保障。要破除人才引进、流动、开发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为加快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智力支持。

  26.创新人才引进模式

  强化政府对人才引进指导。坚持项目引才、课题引才、产业引才,围绕经济区重点领域发展,完善人才市场信息分析和需求预测制度,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完善政府特聘专才、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和经济区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科研领军人才带研发团队到经济区发展。

  推行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加强与国内外著名猎头公司和人才开发机构密切合作,建立人才服务平台,以市场化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发掘和招揽人才,系统提供人才引进、认证、测评、培训、孵化及人才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等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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