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七、组织保障

  (一)建立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自治区成立“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彭清华 自治区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陈 武 自治区主席

  常务副组长:

  危朝安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沈北海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新建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蓝天立 自治区副主席

  胡玉林 广西军区副政委

  成 员:

  何开长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王西冀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杜 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幸良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海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卢仲云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春寒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延国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振唐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主任

  邓金玉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杨征文 自治区文明办主任

  黄方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束 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秦 斌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谢廼堂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韩元利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黄伟京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蒋明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檀庆瑞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严世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谢泽宇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黄 宇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何小聪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韦刚强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刘 刚 自治区农垦局局长

  朱 军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陈建军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李志勇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吴宇雄 自治区扶贫办主任

  梁雨祥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胡德才 自治区供销社主任

  郑承杰 自治区爱卫办主任

  龙文成 武警广西总队副政委

  吴玉斌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白松涛 团区委书记

  王革冰 自治区妇联主席

  磨长英 自治区工商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派人组建,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宣传组、资金组、项目规划组、督查指导组、考核验收组。办公室及各组集中办公。

  综合组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组建,宣传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组建,资金组由自治区财政厅组建,项目规划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建,督查指导组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建,考核验收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环保厅组建。

  “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分别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农业厅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参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地实施。

  各市、县(市、区)、各乡镇(社区)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工作班子并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强化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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