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以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进一步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
(一)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开展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整治农村环境卫生。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建设。
(二)清洁水源。清淤治理乡村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屯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示范村建设。
(三)清洁田园。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县区和田园生态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其中,2013年4月至6月为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为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3月至10月为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可交叉进行,由各地根据活动实际进展情况自行确定。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级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和走访慰问老党员、老村干、困难群众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清洁乡村的意义与内容,深入调研,了解民情,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基础上,集思广益制定“三清洁”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地各部门层层明确活动范围、任务、时间和标准,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干部引导、农民主体、项目带动、统筹推进的活动格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继续实施工期较长、尚未完成的整治项目。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整改活动存在的问题,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由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验收考评组,对广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考评,总结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