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五十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完善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制度和其他类别民办学校督导制度,督促民办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益性,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核查督促民办学校举办者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依法办理验资、过户手续。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学费监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把民办学校纳入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组织建设,促进民办学校自律和规范办学。完善民办学校重组和退出机制,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第十七章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革

  (五十三)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校务会议制、校务公开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兼职专业教师聘用自主权。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建立有行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与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咨询和决策委员会。

  (五十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理顺学校与外部的关系,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改革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力,发挥广大教师尤其是教授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与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教学和科研管理办法。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创新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由相关各方代表参加的学校理事会,吸引社会贤达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和管理。

  (五十五)健全民办学校治理结构。民办学校要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理事会或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保障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依法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逐步建立和规范民办学校监事制度。健全民办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和管理学校的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团组织的作用,保证党团组织建设及活动正常开展。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防止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

  第十八章 重点工程

  (五十六)组织实施十项教育发展重点工程。2010—2012年,围绕我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加快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点工程,为我区未来10年的教育发展夯实基础。

  1.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乡镇和村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农村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对包括民办幼儿园在内的学前教育人员培训,大力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2.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用地,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使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课桌椅满足需求,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实施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改造项目,基本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支持30万以上人口的县根据需要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区创建15所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设立专项资金,免费提供义务教育地方教材,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3.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行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分级建设一批规范的教师教育基地,为教师的培养培训奠定基础。实施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体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开展高中新课程改革教师培训,为我区进入高中新课改提供师资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引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开展师资培训合作。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和名校长培养计划,培育骨干教师队伍。采取多种模式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4.普通高中加快发展工程。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薄弱地区普通高中建设。继续加强示范性高中学校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5.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强化工程。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建设15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实施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重点建设115所示范特色职业院校。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对应千亿元产业,调整更新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规范专业建设。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开发课程体系、制定课程标准,促进人才培养与职业岗位资格要求的对接,推进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广泛开展师生技能比赛,建立一批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基地。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构建一支数量足够、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巩固和发展职教攻坚成果,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服务能力较强的职业教育体系。

  6.高等教育振兴工程。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提升计划,以缩小广西与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差距为重点,适度扩大各类高等教育规模。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对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广西大学“211工程”,建设区域特色高水平大学,着力提升我区高等教育质量。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计划,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扩大研究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加大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大力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共建校地校企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大学科技园区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千亿元产业紧缺人才培养等8个工程及其30个配套项目的实施,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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