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三十九)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引导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重视并促进每一个教师的专业成长。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以名师培养计划为龙头,以“特级教师工作坊”为特色,大力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构建自治区、市、县(市、区)、学校四级骨干教师梯队,搭建教育家成长平台,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高度重视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探索定向培养、学费代偿等模式,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力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与置换在职教师培训工作。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对口交流等途径,有效开展农村教师培训。

  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和行业企业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模式。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广泛吸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机制,逐步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

  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申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着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实施“八桂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计划、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和广西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前沿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建立教学激励机制,培育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依托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健全青年教师助教制,继续实施“广西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和“广西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全面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十)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管理职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培训考试办法;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优化教师补充机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实行教师编制向农村边远地区、民族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政策。深化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具有广西特色的基层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中小学、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行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立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对教职工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探索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

  健全教师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建立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民族边境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评优、特殊津贴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把教师住房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大力表彰和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设立“八桂名师”荣誉称号,表彰德才兼备、教书育人的杰出教师。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三章 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四十一)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发展学生的优势潜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适应社会的多样化人才需求,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能力,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四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力资源开发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基础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注重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提高学生思考和探究能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

  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要求的专业设置长效机制。整合教育、科技、产业等资源,加快推进农科教结合的农村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推进课程改革和培养方式改革,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高等教育要多样化培养人才。根据不同类型、不同专业对人才的要求,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利用各行业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开展教学,保持学校学术气氛活跃,与行业发展紧密联系。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扩大教学资源共享,完善学分制,给学生更大的自主学习空间。

  (四十三)改革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制度。建立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有效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第十四章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四十四)完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入学制度。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招生制度,实行适龄幼儿免试入园。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和具体办法。建立和完善非城市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学制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13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