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7.民族教育特色建设工程。加强民族乡寄宿制学校建设,改扩建学生宿舍,修建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完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壮汉双语教育。对接国家支持民族院校建设,扶持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加大民族院校特色学科建设,重点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少数民族体育学等学科。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教育,促进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继续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和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高校学生的资助。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奖励资助。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9.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提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实施“多媒体进课堂”建设项目,促进现代教学手段创新。研究和开发适合广西实际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基础教育资源库。实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计划,大力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建设高校科技远程平台,形成以高校为依托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覆盖面宽、资源丰富、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信息平台。整合构建高校网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虚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广西特色资源数据库,形成以科学数据网为主要构成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与技术交易远程实现平台。建设北部湾开放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高校远程服务平台。

  10.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区域特色建设工程。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开展特色教育国际交流。建设东盟学院,设立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办好广西国际教育展,扩大面向东盟招收留学生规模,为将广西打造成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奠定基础。扩大中外合作办学,探索与世界一流高校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重点支持若干所大学建设成为国际化程度较高、在东盟地区具有一定影响的大学。办好孔子学院,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第十九章 改革试点

  (五十七)组织开展十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根据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任务,紧密结合广西的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力争在体制机制上进行重点突破,探索建立保障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1.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开展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探索使学生学得快乐、学得有效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和评价新机制。开展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有关的研究,研制课程改革方案、搞好课程资源和教材建设、探索考试评价制度,高起点进入普通高中新课改。逐步建立我区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平台系统,探索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和办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新方法。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开展。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以龙胜各族自治县为试点,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改革。以凭祥市为试点,推进边境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在百色市、柳州市的农村寄宿制小学进行营养改善试点,探索改善农村小学生营养运行机制和办法。在部分农村小学一年级开展学生口腔卫生干预试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

  3.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开展县级政府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试点。在柳州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农村户籍学生报读职业学校转为城市居民改革、职业学校创建经营性实训基地试点。在来宾市开展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在南宁市、桂林市开展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办学新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4.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探索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贯通的制度“立交桥”。建设城市社区教育基地,创办开放大学。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学历后继续教育制度,促进终身学习。选择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4个城市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探索构建覆盖全区城乡的学习网络和运行机制。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开展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改革,推进特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创新。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和机制,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实体平台,培养一批高端创新拔尖人才。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改革试验,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培养实践基地,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

  6.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推进高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开展高校党政领导体制改革,试行设立高等学校党委常委制,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教务长职务。健全向民办高校派驻校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督导专员制度。

  7.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试点,探索校企合作双赢的一般模式、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运行模式,以及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长效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符合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大力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扩大民办教育在校生的比例。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助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8.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按稳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研究制定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合理修订收费标准。探索建立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用地规划,保证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教育用地。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的经费管理新模式。完善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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