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9.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试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形式多元化发展。开展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试点,逐步完善单独招生的方式。完善广西大学自主招生方式。探索与部分省区间互换自主招生生源计划,逐步扩大招生范围和人数。

  10.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综合改革,探索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模式和有效机制。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试点。开展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创新幼儿园管理机制、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经费筹措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高校设置规划,加强高校设置统筹。在5所本科院校开展进一步完善“区市共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注册制度试点,提高教师入职标准,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区中小学校发展需求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教育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培养投入机制、城乡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改革,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模式,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章 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五十八)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和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要按规定比例安排用于教育事业。合理核定地方各级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2012年全区财政教育支出不低于中央核定的比例目标,以后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教育投入的稳步增长。

  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加快实现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总量。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关于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增加学校收入。

  (五十九)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市共建高校经费分担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建立健全成本补偿机制。

  自治区本级财政整合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我区教育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投入,推进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各市、县财政也要相应设立本区域的重大教育项目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区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大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薄弱地区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化解学校债务。

  (六十)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完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自治区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六十一)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六十二)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在制定科技、人口、文化、社保等方面公共政策时,要优先考虑教育的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土地资源、交通设施、体育文化设施、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和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配置向教育倾斜,为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是要保障教育发展用地,进一步完善教育用地法律法规,规范教育用地管理,建立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与城市发展同步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将教育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础条件好、适宜办学的地块优先安排用作教育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征用及其它相关手续。要保护现有教育用地和盘活闲置教育用地,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闲置的校园,通过置换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和寄宿制学校,对于暂时闲置的教育用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切实予以保护,严防教育用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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