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2014年底,我区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共80座,实际投入运营75座,配套建成垃圾转运站516座,总垃圾实际处理能力达到1.48万吨/日;已在南宁、柳州、桂林、百色市建成4座污泥处置场,总处理规模为840吨/日。
辐射环境
状况
2014年,广西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与2013年持平。
陆地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广西辖区共有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4个,分别为南宁市2个、百色市1个、桂林市1个。2014年,4个自动监测站的连续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监测范围值为65.8~100.9纳戈瑞/小时,平均值为70.8纳戈瑞/小时。
2014年广西瞬时陆地环境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范围值为37.0~214.7纳戈瑞/小时,平均值为70.8纳戈瑞/小时,与2013年监测值相比,无明显变化,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广西4个自动监测站空气中气溶胶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18~0.501贝可/立方米、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379~2.480贝可/立方米;大气沉降物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147~0.562贝可/平方米·天、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203~0.939贝可/平方米·天,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水体中铀、钍、镭-226、钾-40、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南宁市邕宁清水泉地下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的Ⅰ类指标,且均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限值内。
南宁市陈村水厂饮用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限值内。
北部湾近岸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限值内。
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广西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与1986年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为同一水平,属正常范围。
环境电磁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规定的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电磁环境质量良好。
措施与行动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排除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
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与防护知识培训。
加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工作,改进废物库安防系统,增设驻库保安加强巡防,建立了以应急通讯、应急联动、技术支持为内容的废物库安防应急联动机制。全年收贮3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79枚废(旧)放射源。
自然生态
状况
生态环境质量
2014年广西14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9.4~95.5,其中防城港、梧州、贺州等10个设区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等级;89个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8.6~89.7,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等级的有32个,“良”等级的有57个。地域分布上大体呈现东部为优,西部为良的状况。与2013年相比,2014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空间分布特征无明显变化。
自然保护区
2014年,广西七冲自然保护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7个自然保护区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6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5万平方千米,约占广西国土面积的5.71%。
措施与行动
大力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
自治区本级年度安排2.4亿元专项资金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完成植树造林面积35.12万公顷。完成通道单边绿化234千米、城镇绿化941万平方米、村屯绿化2159个、高速公路可视一面坡绿化提升1267公顷、义务植树9100万株。
继续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珠防林、海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2.84万公顷、封山育林4.36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造林1.5万公顷、封山育林4333公顷;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8933公顷、封山育林1600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500公顷、封山育林3.77万公顷。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投入水生生物和珍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资金1052万元,投放水生生物和珍稀濒危物种苗种2.43亿尾(粒、只)。开展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广西泗涧山大鲵、左江佛耳丽蚌、红水河来宾段珍稀鱼类、凌云洞穴鱼类自然保护区四个保护区标牌标识;加强漓江光倒刺鲃金线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等保护区建设,在郁江、浔江、黔江等重要鱼类栖息江段建设3900平方米的人工鱼巢;投资1400万元,在北海、防城港逐步建设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500公顷。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4个生态红线划定试点省区之一,我区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编制《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及《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基本完成河池市凤山县、桂林市资源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建立相关数据库,并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议方案,在河池市凤山县和桂林市资源县等地区开展红线落地试点。
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报告》
组织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报告》,并向环境保护部提交各类数据、12个专题报告及课题总报告。
继续开展流域生态健康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