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管控和产业转产转型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快人繁野生动物产业转产转型。
方案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安排规划用地空间,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过渡时期,要引导人繁野生动物产业转产转型项目在现行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进行选址,不占、少占集中连片优质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对人繁野生动物产业转产转型的有关项目,不符合现行土地规划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修改(调整)条件的,指导地方依法依规修改规划,积极帮助相关企业转产转型。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简化程序,可直接组卷报批用地,通过用地审查并完成缴费后,用地计划指标由自治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