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构建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格局

  近日,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投融资新格局,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助推我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区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为构建投融资新格局,我区将进一步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框架内,明确自治区以下相应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和市县财政关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完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相应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

  我区还将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公路、供水、通信、电力、供气、防洪、灌溉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自有资金与信贷资金共同投入的有效机制。

  同时,我区也大力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金融支持力度也会加大。我区将加强推广合法合规直接融资政策,拓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基础设施类金融产品及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增加信贷规模。

  为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我区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其在农村基础设施决策、投入、建设、管护等方面作用。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积极而为、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政策引导、民主决策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村集体和村民的筹资筹劳限额,加大财政奖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