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

  新华社(记者黄浩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1月30日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具体规程,确定了禁采区和禁采期的条件,并要求采砂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衔接,实现规划之间的协调与统一。《条例》规范并提高了河道采砂的准入门槛,要求要在河道采砂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并按照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标段的招拍挂方案,组织河道采砂权招标拍卖,而后根据招拍挂情况实施采砂许可。

  对采砂行为、采砂机具滞留和停放、堆砂场设置、监控设备的安装、采砂现场监管等,《条例》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从事采砂的单位和个人随意出租、出借、倒卖、非法转让、非法挂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行为。

  《条例》设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对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河道采砂权招拍挂、采砂许可到河砂开采的日常监管乃至河砂运输和河砂销售环节,均设定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权,实现了河道采砂全过程的无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