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十九章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

加快规划立法,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本规划确定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相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在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本规划充分衔接。市县规划要落实本规划的战略意图。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依据本规划制定。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建立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

第六十章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规划纲要宣传,让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全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履行好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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