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50万元支持6市“试水”海绵城市建设

  本网南宁讯 1月26日,自治区住建厅召开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培训班,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扩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选取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6个市“试水”海绵城市建设,安排750万元支持该6市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据了解,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降水时,可以实现吸水、蓄水等功能,当需要时,又可以将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有效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与城市内涝之间的矛盾,并有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

  2015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公布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南宁市顺利入围。一年来,在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下,南宁市在设计应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设施技术方面进行了探索,汇编成南宁市海绵城市标准研究及规划设计导则,完成了22项试点示范项目,在全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015年10月,在重点推进南宁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广西进一步扩大海绵城市的建设范围,选取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6个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柳州、防城港已完成2016年拟实施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柳州已完成《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并获得批复,防城港已完成制定近三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据了解,由于部分城市的业务分管单位、负责人对海绵城市理念和技术标准认识不深,建设工作经验不足,部分城市及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为此,自治区住建厅召开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规范讲座,推介南宁市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经验。

  此外,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许多拟实施项目缺乏投资资金将对编制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自治区住建厅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敦促各地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对接,沟通协商好政策性金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增强信贷资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保障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市加快专项规划,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尽早将做好前期工作的项目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继续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