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罗琦 通讯员/戚海军)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促进大众创业的通知》,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并配套多项利好扶持政策。
《通知》规定,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自授牌之日起,即可享受上年度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享受期限最长为两年,补助标准为每个基地每年实际缴纳费用的70%。属自有房产创办的基地,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其房租补贴。每个基地每年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最高不得超过55万元。
入孵企业在成功运营满1年后,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入孵企业,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