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马两国出台进口农产品检疫新规
广西积极应对技术壁垒确保出口
南宁讯(记者/杜蔚涛 通讯员/韦万春 李树庆)针对越南、马来西亚近期相继出台的进口农产品植物检疫新规定,广西检验检疫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并提醒企业适应新规,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据了解,从2015年1月1日起,越南实施《需实施植物检疫和进口前需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植物检疫产品名录》,规定:需要实施植物检疫的产品包括植物及植物产品、蘑菇、蚕茧、蚕丝、紫胶原胶、有害生物标本和运输或储存上述产品的运输工具和设施,以及越南规定的可能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其他产品等;进口前需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产品包括鲜活植物及植物部分、新鲜块茎/球茎、新鲜水果、草及其种子、用于植物保护的有益生物、发现有越南植物检疫对象的进口植物产品、越南规定携带植物检疫对象风险较高的其他产品等。
马来西亚进口植物、植物产品及监管产品的进口新要求则规定食用加工/干大豆、玉米粒;食用干可可豆;食用加工/干咖啡豆(小果咖啡、中果咖啡、大果咖啡);新鲜/干烟叶;新鲜/未加工干棉花;鲜橘和柠檬;鲜香蕉;牲畜饲料用干草及草杆(所有草种);新鲜/未加工或干玉米棒/皮;可可/西米及其它监管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进入马来西亚前均需办理进口许可证,进口时产品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
据介绍,目前广西出口越南的农产品主要有水果、蔬菜、中药材、调料类、种子、豆粕等,出口马来西亚的农产品主要有蔬菜、茶叶、中药材、调料类等。此次越南、马来西亚出台的新规定一旦严格实施,将成为提高农产品进口要求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越南和马来西亚的农产品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