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财税改革述评:克难攻坚 多点突破

  2014年3月,自治区本级各部门2013年预算执行和2014年预算安排“账本”在网上公开亮相。人们发现,在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不仅公开的内容更细更实,还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首次同步单列“三公”经费预算表。

  政府亮“家底”公开透明,公众监督不再“隔靴挠痒”,这是2014年我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打响的“第一炮”。这一年,广西财税体制改革多点突破,在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优化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快税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政府行政效能提升,市场活力迸发,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更足。

  公开透明亮“家底”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的钱怎么花,要让老百姓心里有数。

  “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加快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进度,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在去年年初的全区财政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政府提出了2014年深化“阳光财政”改革的目标与决心。

  回望2014年,我区财税制度改革步伐坚实有力。自治区本级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汇总表等5套报表。109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全部按要求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全区14个市、75个县公开了财政总预算。此外,自治区本级107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和2013年支出情况,并进一步细化公开说明,实现了“三公”预算公开的新突破。

  推进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精彩夺目。2014年,为健全和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10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可统筹使用部分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后统筹安排使用。

  与此同时,我区加快探索研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的重点由收支规模、平衡状态逐步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推进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和政府债务管理。

  转移支付调结构

  完善自治区和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百色是我区“老少边山穷”地区,财政自给率不足三成。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2011-2014年间,自治区对百色转移支付补助年均增长11.59%,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逐年提高。2014年1-11月,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该市总的转移支付补助比重达到54.6%。由于财力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该市财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惠及到“三农”、社保、教育、扶贫、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

  2014年,自治区财政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助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区域协调发展。

  “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这是我区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说,2014年,自治区安排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总额778.77亿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1亿元,增长15.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2.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49%。

  “增一般”,就是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

  在201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中,自治区专门提高了特困连片地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同时,为实现财力重心下移,自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起,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不再编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而是单独编列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

  2014年,我区大刀阔斧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据统计,自治区本级安排对市县专项资金308项,比2013年减少61项,压减16.5%。出台《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和绩效评价等做出了全方位的规定,减少专项资金设立的主观性、随意性。

  唤醒趴在账上的“沉睡”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14年,自治区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和收回自治区本级各类存量资金60多亿元,投入到经济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

  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面增量,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将部门预算中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首次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试点项目再评价工作。2014年自治区本级又选取15个区直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并对14个市和75个县开展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试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设区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督促和指导市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税改红利添活力

  搭乘“营改增”税制改革东风,去年南宁白马公交公司购进了200辆新能源公交车。此举得益于增值税以成本为依据的进项税额抵扣,激发了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热情。

  “‘营改增’之前我们上缴的是营业税,车辆购进固定资产这一块是不能抵扣的。税改后由于17%的进项税得到抵扣,购买200台新车大约减少了1700万元的成本。”白马公交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说。

  2014年,我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通过“营改增”税制改革,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产业链条,完善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

  “从一年多政策落地实施的情况看,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4年11月,我区实行“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7.76万户,共减轻纳税人负担27.43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整体减负11.04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应税服务抵扣16.18亿元,出口免抵退税0.21亿元。整体上说,“税改增”减轻了企业税负。

  2014年,我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向小微企业倾斜。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到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到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至低于6万元,后又进一步扩大到低于10万元;从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印花税,到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全方位的“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