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一)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规范的登记制度,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住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和财产抵押、担保、转让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产权评估制度,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大财政、金融等支持力度,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提高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进城农民工和市民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均等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四)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大城镇化改革发展力度。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就业增加,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城乡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区域中心城市建立完善积分制落户政策,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合理控制人口总规模。小城市和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五)建立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阵地,推进扶贫攻坚。加快编制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将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扶贫资金整合切块到县,建立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工作机制。完善扶贫开发绩效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

  五、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法治广西,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子,扎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实现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巩固安宁。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拓宽协商民主形式,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加快法治广西制度建设。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法治广西建设纲要,完善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以开展“法治市县”、“法治行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基础,推动法治广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等制度。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推进行政综合执法,理顺不同层级政府执法权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运作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设,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强化城乡社区组织自治功能,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理顺社区内部治理关系,建立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社区共建机制,实行社区多元主体参与共治,更加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五)改革信访工作体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从源头预防信访事件发生。依托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综合平台,建立“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访机制,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效率。建立解决特殊疑难问题的协商会办制度、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和专项资金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建立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正常司法程序解决。

  (六)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风险评估调查机制,对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完善评估办法和运行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和决策实施跟踪,严防决策不当引发不稳定问题。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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