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奋力开创我区改革发展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决定》的部署要求上来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通过的《决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深刻认识《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科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上来。

  (二)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的奋斗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按照《决定》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打造符合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科学发展新要求的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深入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加快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切实用好解放思想这个法宝,以更大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作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握深化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在全面深化改革上抢占先机,始终保持一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发展速度。必须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扩大开放、对接先进生产力倒逼改革。必须与时俱进推进改革,及时跟进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不断创新、深化、完善改革举措。必须坚持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对外地的成功经验大胆借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攻坚,充分挖掘改革红利、激发发展活力。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创新、鼓励试验、宽容失败,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环境。

  (四)突出改革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决定》部署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努力在经济体制、开放合作、城乡发展一体化、法治广西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

  (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它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新型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泛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引导和推动私营企业优化产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完善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降低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创新的风险和成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向各类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等专业园区集聚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建设自治区“14+10”现代产业体系,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上市、债券融资、科技创新、跨国经营,不断做大做强。完善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域。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自律机制。

  (三)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全面实现政企分开。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作用,提高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化、证券化水平。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支持优势企业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重组联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全面推行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以选聘制、任期制为主要方式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区分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公共服务等不同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制度。统筹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四)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探索形成集约、高效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水、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落实国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各项改革措施。整合各类产权交易机构,构筑全区产权市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