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养老服务:自治区本级建成1所10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每个设区市建成1所500张床位以上的专业性养护机构,每个县改造建成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福利机构,有条件乡镇改造或新建1所100张床位以上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覆盖。

第四十八章 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报酬由市场决定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行业收入差距。建立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完善现代支付和收入统计监测体系。

第四十九章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加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实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衔接。增强县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提供网点布局和资源整合,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根据人口流动趋势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或清单制,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结合,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多元化,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第十二篇 传承发展 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第五十章 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科学精神、时代精神和广西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科学素养。加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健康的网络文化,向青少年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培育一批高端智库。

第五十一章 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建设、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和公共文化工程,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推出系列文艺精品,打造“美丽南方·广西”文化新名片。积极培养文化名家,培育基层文体骨干和带头人,大力发展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海洋文化、丝路文化。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深入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加强惠民演出和节假日演出,打造民族节庆和驻场演出品牌,鼓励群众自办文化体育,搭建群众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地方文化立法,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和保护机制,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并纳入国民教育,促进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水平、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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