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2020年建成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实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高效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信用工程、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工程、诚信商(园)区信用工程。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强制退出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支持征信、信用评级机构发展。
第四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道防线,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事故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统筹推进地震、气象、消防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监测预警、灾害防御和紧急救援水平。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重点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健全执法安全国际合作机制。完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
第五十五章 健全民主法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广西。
第一节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力度。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落实好中央对民族地区实行的支持政策,优化转移支付机制,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跨越发展。积极筹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基层民主参选率90%以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政协监督,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完善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公众监督评估。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引导互联网理性表达诉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侨务政策。
第三节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