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坚持立法先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好重点领域区域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稳步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强化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管,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建具有广西特点的法治文化,促进全区各族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第五十六章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军民合力建设巩固边海防。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加强边海防战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边境管控防范网络,建设边境巡逻路、边境物理隔离和监控设施,提高交通战备设施建设标准,建成边海防军警民联建联管信息平台。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尤其是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构建综合防护体系。编制实施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融合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科技、信息、教育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化应用,实施区域关键技术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军民融合式产业和基地,创建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

第十四篇 合力实施 实现“十三五”发展蓝图

规划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汇聚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强大合力。

第五十七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新常态下应对风险挑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十三五”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第五十八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规划实施制度。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审计监督,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将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自治区规划主管部门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本规划根据形势变化可适当调整,调整修订规划时,须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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