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十九章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加快推进制糖、铝业、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林浆纸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广“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循环型生产方式,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秸秆、畜禽养殖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循环经济,打造种养-农林产品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农林产品物流循环产业链条,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推进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住宿餐饮、通信服务等重点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实现园区道路、通信、供电、供水、供热、环保等基础设施共享,企业间废物交换与利用、物质和能量梯级利用,构建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专栏26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共伴生矿产资源、尾矿、冶炼渣、赤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物,以及秸秆、废弃物料、畜禽养殖粪污等综合利用。建设柳州、贺州平桂管理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河池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柳州、梧州市和田东、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全州循环农业示范县等。推进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鹿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循环改造。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进梧州、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 

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再制造产业化:完善再制造回收体系,规划汽车回收产业园区,建设柳州废旧汽车资源利用基地,发展以汽车、机械再制造为重点的再制造产业。

第四十章 提升环境质量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明显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优先保护水质优良的水体,推进城市内河、乡村河沟等治理,基本消除设区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全部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做到稳定达标运行,中心城市基本实现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零增长,农膜减量使用。加强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全部园区和重点企业排污口在线等监测体系。严格环保执法,防止大规模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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