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基础上,持续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幸福、乡村和睦安宁。推进乡土特色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实现生产发展、农民富裕。推进乡村建设规划基本覆盖,合理安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提高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深入开展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专项活动,以培养新型农民、优良家风和文明新风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和绿色村屯创建,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统筹农村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物流配送等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宽带、危房、村庄照明等改造,完善农林场基础设施,提高农村路网密度和等级,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水平,消除零散居住农户无电现象,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增强少数民族村寨等火灾隐患整治能力,基本建成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智慧乡村。加强农村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村村有涵盖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卫生设施、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与城镇差距明显缩小。
第三十五章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动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发展,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管理一体化设计。推动城镇市政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统一均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人力资源、科技金融等要素市场,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发挥南宁、玉林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示范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六章 发展壮大特色县域经济
推进扩权强县和自治区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培育经济强县。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城镇空间为依托,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特色优势产业、农林产品加工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强与大中城市、大企业产业配套协作,培育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增强综合承载力,推进县域城镇化进程。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提升县域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县改市(区)、乡改镇、镇改街道办、村委会改居委会等工作。
第十篇 绿色发展 构建和谐友好的生态文明体系
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以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构建生态经济发达、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舒适宜居、制度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体系。
第三十七章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生活低碳化,以生态理念改造传统产业,以市场理念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绿色理念推动生活方式转变,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