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推动产业生态化改造
推进绿色生产,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实施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和新兴生态产业发展工程,加强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研发,健全生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型生态工业,构建集约循环生态工业产业链。实施生态种养、生态林业循环提升工程,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探索建立生态绿色产品认证标识、生态经济标准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低碳生态服务业。实施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将现有产业园区建成联合企业型、综合型、静脉产业型园区,2020年国家级园区全部完成生态化改造,自治区级园区全部启动生态化改造,30%建成生态化园区。
第二节 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化
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第三方专业化治理,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化,发展绿色产业。在石漠化治理、生态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域,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建立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以环境公共服务、园区集中治污、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培育治污市场主体。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产业化,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向独立核算和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模式转变。引进环境服务公司,对重点园区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采取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管理等方式,引入专业公司,对制糖、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进行第三方治理。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等方式,开展农村环境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划和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健全生态环保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生态环保资本市场。
第三节 推动生活方式低碳化
增强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普及绿色消费,抵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把绿色消费培育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式转变。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专栏25生态经济重点工程
实施新兴生态产业发展、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产业园区生态化建设、生态种养发展、生态旅游发展、水环境改善建设、大气环境治理建设、土壤修复与改善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置、生态城镇建设等十大工程。
第三十八章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坚持节约优先,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降低能源、土地、水、原材料消耗强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评监管体系,强化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土开发强度“双约束”,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每万人1平方公里标准以内,提高产业项目投资和产出强度、容积率门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过快增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发展节水农业,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社会,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9亿立方米。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材,加大替代性、可再生材料推广利用。建设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实施找矿突破行动,健全铝、锰、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形成优势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