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科学决策的引领和推动
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决策是关键,改革是导向。我区县域经济十年来之所以取得如此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引领和推动分不开,与自治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真诚帮扶分不开。
2010年7月27日,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左一)、时任自治区主席马飚(左二)颁发“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奖牌。
一、开展了县域经济发展评比表彰工作
早在2003年9月,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潜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广西经济发展10佳县(市、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发〔2003〕25号),2004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文件下发了补充通知(桂发〔2004〕25号),决定扩大评比表彰范围,在原来评比表彰“广西经济发展10佳县”基础上,增设“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同时对定点联系扶持发展县域经济的区直单位和中直驻桂单位,设置“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和“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两个奖项。这是我区第一份专门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文件,评比表彰工作也延续至今,对十年来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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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十佳县”称号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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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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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合山市、荔浦县、柳江县、扶绥县、邕宁县、来宾市兴宾区、贺州市八步区、桂平市、永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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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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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邕宁县、宜州市、兴安县、玉林市玉州区、河池市金城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北流市、桂平市、天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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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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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临桂县、德保县、贵港市覃塘区、合山市、玉林市玉州区、平果市、百色市右江区、鹿寨县、贵港市港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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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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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阳朔县、百色市右江区、崇左市江州区、柳江县、南丹县、玉林市玉州区、德保县、上思县、来宾市兴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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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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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东兴市、临桂县、大新县、鹿寨县、柳江县、南丹县、凭祥市、防城港市防城区、兴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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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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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玉林市玉州区、东兴市、藤县、防城港市防城区、贵港市覃塘区、靖西县、岑溪市、武鸣县、天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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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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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玉林市玉州区、武鸣县、桂平市、岑溪市、田东县、横 县、柳江县、北流市、陆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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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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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岑溪市、阳朔县、陆川县、东兴市、田东县、博白县、临桂县、宾阳县、苍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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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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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临桂县、兴安县、来宾市兴宾区、横县、南宁市良庆区、北流市、博白县、陆川县、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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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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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县、灵川县、武鸣县、玉林市玉州区、东兴市、横 县、苍梧县、藤 县、岑溪市、北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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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十佳县”,2003-2007年度称为“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2008年度起称为“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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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续三年召开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
2004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荔浦县召开了“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各部委办室、各地市、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共4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区各地、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扶持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加快我区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这是我区召开的第一次全区县域经济工作专题会议,此后的2005年5月和2006年5月又分别在平果市和临桂县召开了两次,把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直中直驻邕单位定点扶持县域经济
为了切实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2004年5月,自治区成立了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分管副主席担任正副组长,各主要区直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发改委和自治区统计局分别设立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办公室和县域经济发展10佳县(市、区)评比工作办公室。在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同时,自治区还下发了《关于区直、中直驻邕单位定点联系县(市、区)发展县域经济安排的通知》(桂办发〔2004〕14号),决定采取区直部门和中直驻桂单位各联系一个县(市、区)的方式,指导、帮助所联系县域单位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为所联系县域单位经济发展出谋献策,理顺思路,共谋发展大计;为所联系县域单位招商引资;为所联系县域单位的同志到自治区以上机关办事协调关系,排忧解难;帮助所联系县域单位党委抓好党的建设。挂钩联系工作与县域经济发展同步考核,实行同责同奖同罚。同时要求各地市直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挂钩联系制度。十年来,按照自治区这一部署和要求,我区各个区直、中直驻桂单位以及各地市直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争取各方支持,落实帮扶措施,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开创了我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局面,同时也形成了全区社会各行各业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2013年8月22日,自治区主席陈武(左一)在象州县调研指导。 梁凯昌摄
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全区县域科学发展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
这一年,为了践行科学发展观,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县域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和充实了成员,并把已经开展了五年的县域经济发展评比提升到县域科学发展评比的层面。
这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于5月份举办了全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专题研讨班,要求县委书记和县长要争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表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工作,着力提高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这一年,自治区党委于9月召开九届三次全体会议,出台了《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到2010年全区要形成一批地区生产总值或者工业总产值超100亿元的县(市、区)。
这一年,自治区在12月召开的党委第九届七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其中专门对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而且具体的部署,提出要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县域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特色产业,壮大支柱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工业强县;要加快县城和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带动农村的能力;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逐步实行自治区直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自治区直接管理县(市)的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健全鼓励县域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推行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挂钩联系制度;要完善科学发展十佳县(市、区)考核评比办法,形成有利于县域科学发展的激励机制,等等。
五、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化进程,全面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2009—2010年间,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等各有关部门组建了工作组,着手研究制定一系列与发展县域经济相关的政策文件。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2010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明确提出“以统筹城乡发展和扩权强县为抓手”,全面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和《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90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按照“减放并举、能放都放、权责一致、提高效能、重心下移”原则,通过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两种方式,一揽子下放了721项经济管理权限,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前所未有,并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自治区从全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放开全区县(市)城镇落户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区统一和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一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或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养老保险住房等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措施,使全区城乡得到进一步协调发展。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极大地增强了县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了县域城镇化发展,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2012年10月1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前左二)在灌阳县调研指导。
六、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为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从2009年起,自治区决定在全区选择部分县(市)开展“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12月,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114号),明确我区从2010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并确定上林等14个县为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县。同时,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制订了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12月,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桂政发〔2010〕77号),确定从2011年起,在全区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这项改革实施三年来,极大地增强了县域财政能力,缓解县域财政的资金调度困难,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各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和各县城镇化发展,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步伐。
七、积极开展培育经济强县工作
2011年1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特别用一节文字强调“培育经济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为了实施这一规划目标,2011年8月24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自治区发改委在南宁召开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座谈会,把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正式提上重要日程。2012年4月,经过多次分赴外省和我区相关县(市、区)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分析论证,自治区发改委编制完成了《广西培育经济强县“十二五”规划》,并通过自治区政府审议予以实施。随后,自治区发改委又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编辑出版《广西培育经济强县战略与对策研究》一书,指导列入培育强县对象的27个重点县(市、区)开展培育强县工作。一年多来,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和有效实施,已逐步提高我区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竞争力,带动全区县域经济良性互动,加快发展。这一工作的不断推进,将使我区县域经济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地位及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
八、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县域经济发展条件
“要致富,先修路”。县域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是严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予以高度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自治区就决定采取集中一段时间及人力、物力、财力,分步分片开展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方式,从根本上改善落后县份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2003—200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继2000—2002年实施完成了“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后,又组织开展了“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三年时间总共投入22.39亿元,实施完成了涉及交通、教育、卫生和计生、文化建设、广播电视、水利和人畜饮水、生态建设、民政福利、政法建设、电信工程、电力工程、市场建设等方面的12类34项75312项目,使东巴凤三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极大改变了三县广大农村信息闭塞、道路封闭的落后状况,为东巴凤三县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效带动了三县投资、消费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建材、能源等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拓宽了财源渠道和发展潜能,为三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2007—200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又投入资金16.25亿元,组织开展“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使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五县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五县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期间的2008年,为落实国务院《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自治区同时组织了新一轮“广西富民兴边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解决了我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靖西县、那坡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凭祥市8个边境县(市、区)边境村屯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改善了边境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了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建设。
2012年7月5日, 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县域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 念修(前左三)在来宾市兴宾区调研指导。
正是通过常规建设与大会战突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如今我区县域地区的交通等基础设施状况大大改观,于2010年底基本实现“县县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油路”。到2013年底,我区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305公里,已实现所有设区的市和76个县(区)通高速公路,县(区)通高速率约70%,预计到2020年将实现全区“县县通高速公路”。一旦各县(市、区)的优势特色资源和发展潜力被顺畅的道路交通解放出来,我区县域经济发展必将迎来又一次新的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