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打“生态原产地”牌挺进东盟

  广西4个产品3个企业获广西首批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

  生态原产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及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的重要特点,就是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广西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专家认为,广西作为中国-东盟的合作平台,加强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对于提高广西产品在中国-东盟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 生态原产地是地理标志保护的升级版

  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广西有4个产品3个企业获得广西首批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副司长康玉燕在发布会上介绍,生态已逐步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核心价值,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既有利于引导产业向生态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将生态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能够有效地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扩大产品出口,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广西是中国-东盟合作平台,生态原产地保护对于提高广西产品在中国-东盟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相关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今后企业产品的发展会继续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广西检验检疫局原产地标记专家孔祥军介绍说,生态原产地保护是地理标志保护的升级版,它在原产地要素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要素的要求,强调科技创新和品牌保护在生态中的力度,是国际原产地保护响应生态环境诉求的发展动向。

  据悉,早在2013年5月,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就来到广西,对前些年获得国家原产地保护的茧丝绸、六堡茶、矿泉水、凉粉等行业进行检查指导。这些产品及企业成为广西首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企业。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重要特点是生态产品,就是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产品。广西积极参与了生态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据孔祥军介绍,未来几年,我国会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并采用与国外双边或多边协议、政府采购、政府营销等措施,使更多具有绿色环保型、低碳节能型、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健康型龙头企业受到国家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此次列入广西重点扶持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企业,均是产品出口企业。

  2 打好生态原产地基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广西原产地工作取得了进展。广西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向广西出口企业宣传原产地证知识,使签证量大幅增加。仅2013年上半年,广西签发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方面的就达1.5万份,为企业减免关税逾1400多万美元。

  作为生态原产地基础的原产地证,是产品经济国籍的证明,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身份证”。我国商品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的,只要签发了原产地证,即可享受1.8%关税减免率。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尽管近年来广西原产地保护工作不断推进,但目前广西企业申请签发的原产地证还是显得不够广泛,总量还不是很多。广西毗连东盟,东盟是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但广西企业依然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没有很好利用原产地证书这张“有价证券”扩大对外出口,原产地政策在广西的覆盖率和利用率依然偏低。

  广西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中国-东盟货物关税贸易协定规则的应用,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宣传的力度,有系统地对企业进行培训,使企业尽快了解《协定》的具体内容,弄清各项规则和相关规定,以便更有效地抓住新的契机,扩大产品出口。

  孔祥军介绍说,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外关税动态,广西检验检疫局还通过在该户网站挂接“区域性优惠关税查询系统”和“ECFA原产地政策智能查询系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惠关税查询。

  3 与东盟合作开展地理标志工作

  生态原产地是地理标志保护的升级版,而原产地是地理标志的一种。地理标志比原产地范围更广,因此,基础性的东西是搞好地理标志产品建设。

  近几年,广西检验检疫局也在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原产地相关方面的研究,完成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的研究》等一系列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管理科学研究项目《TRIPS协议下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管理研究》,就是由广西检验检疫局牵头,组织几家相关单位的专家经过3年努力共同完成的。

  该研究报告是国内首次对东盟10国地理标志保护及管理体系的系统研究成果,提出建立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机制的构想,并提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具体合作的内容。报告内容已被国家质检总局借鉴和直接采纳,据此,2013年6月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37次知识产权专家组会议提出“促进亚太地区地理标志保护与经贸协调发展行动计划”倡议并作专题发言。该倡议受到APEC成员广泛关注,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等经济体积极响应,支持“行动计划”。

  据介绍,虽然东盟国家很早就意识到地理标志对发展本国经济的作用,但东盟国家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明显落后于欧盟国家。在公开文献资料上,除泰国外,基本没有关于东盟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研究的报道。

  孔祥军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快速发展,区域融合进一步加深,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地理标志保护的双边合作或者多边合作也逐渐上升为双方的重要议题。目前,中国已经与印尼合作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国与越南、马来西亚在地理标志保护的双边合作也逐渐上升为重要议题。2013年8月,中国与泰国签署了《地理标志保护备忘录》,就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合作与交流等内容进行了会谈,目前正准备开展进一步的相关工作。

  孔祥军认为,广西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更多地了解地理标志、原产地和生态原产地的相关知识,了解中国与东盟各国开展的相关合作推进情况,努力做好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增强广西产品在东盟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