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探矿权整合工作,截至2012年12月20日,全区有效探矿权数已从2009年底的2634个调减至1653个,调减981个,提前超额完成2015年前全区有效探矿权数调减至2210个的考核目标。
为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2010年广西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近3年来,广西采取多项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勘查行为;三是严格执行探矿权限期完成勘查退出制度;四是实行探矿权设置方案制度;五是建立探矿权年检退出机制;六是制定探矿权出让计划管理办法,实行探矿权计划投放,增强对矿业权市场的调控能力。
通过整合,目前广西新立探矿权得到有序投放,已有探矿权得到有效控制;矿产资源进一步向勘查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得到提高。根据对部分重要矿山的抽样调查,目前主要金属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60%以上,主要非金属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64%以上,煤矿平均回采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