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扶贫生态移民搬迁10.83万人

  4月28日,记者从在河池市召开的全区扶贫生态移民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区扶贫生态移民搬迁任务为10.83万人,比去年增加近8000人,其中扶贫搬迁8.56万人,生态搬迁2.27万人。根据群众意愿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全区今年共建设集中安置点151个,集中安置10.5万人,其余3000人则分散安置。

  据悉,扶贫生态搬迁的对象,以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且扶贫成本极高的困难群众为主,兼顾部分因生态和地质灾害搬迁的群众。今年还把“往年异地租地搬迁安置移民中存在突出困难,确需今年重新实施搬迁安置的乡村人口”列入搬迁对象,940人将从中受益。

  我区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的人数、户数、建设内容以及政府补助资金要求,安置点不但要建设居民住房,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供水、供电、排污、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文化体育、教育等配套设施。同时,完善住房、土地、就业创业、产业扶持、户籍和社会管理等政策,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留得下、不走回头路。

  自治区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进行住房补助和基础设施补助。其中,住房补助标准为: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贫困对象人均1.2万元、非贫困对象人均8000元;其他县的贫困对象人均8000元,非贫困对象人均6000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安置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搬迁对象人均增加2000元,较少民族(京族、毛南族、仫佬族)人均增加1000元。基础设施按人均5000元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