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等四个设区市,各获奖励1000万元

  3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该厅最近在全区开展了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工作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为排名靠前的设区市等下达了工作经费奖励。

  据介绍,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14个设区市本级、111个县(区)开展了PPP工作绩效考评,对排名靠前的4个设区市、8个城区、12个县予以奖励,共计1.2亿元。其中,对柳州市、梧州市、贵港市、南宁市等4个设区市各奖励工作经费1000万元;对防城港市防城区,南宁市兴宁区、武鸣区,贵港市覃塘区、港南区、港北区,百色市田阳区,玉林市福绵区等8个城区,桂平市、岑溪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田林县、昭平县、藤县、平南县、西林县、武宣县、灌阳县、容县、隆安县等12个县(市)各奖励工作经费400万元。目前,这些设区市、县(市)、区工作经费奖励已全部下达,各地区所获资金将统筹用于推进PPP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