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近日印发通知,认定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为第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区。根据《广西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到2025年底我区将争取建设1—2个国家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成1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自治区级数字经济示范区。
据介绍,数字经济示范区将成为我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标杆引领,建成高速光纤网络,率先开展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示范区内5G全覆盖,为数字产业、企业、社会服务等提供坚实信息化支撑。示范区将以引进、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带动形成产业生态链;示范区将切实优化创新环境,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云资源共享、众创空间发展,健全“互联网+政务”及企业创新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创建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示范区将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信息港平台以及与东盟国家政府间双边技术转移工作机制,积极走出去,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我区将组织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在示范区落地建设,建立示范区重大项目库,实施重大项目库年度滚动机制。示范区内条件完备的项目优先列入我区新基建、双百双新等重大项目库,由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积极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库。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发展、服务业发展、创新创业等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相关财政金融支持。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促进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土地、研发等方面的要素保障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资金、市场、法律、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协助引进示范区内急需的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