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厅共筹措下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3.61亿元,支持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446个,并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部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等,广西的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全区1万多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
“十三五”期间,广西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从财税、金融、土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包括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对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给予保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免收、减收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水资源费等。
据统计,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在2020年新增总收入24.3亿元,比上年增长51%,与2016年对比翻两番;全区15247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36.09%的村达到10万元以上,有1947个村达到20万元以上,有599个村达到50万元以上,超额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的2018~2020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此外,“十三五”期间,广西还积极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区15247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已有14330个开展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占比93.98%,其中在乡镇政府单独设立机构代理的行政村数2702个,乡镇财政所直接代理的行政村数3851个,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行政村数7777个,村级集体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