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机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近日,在宾阳县武陵镇沙井村的村务公开栏上,一份《关于因焚烧秸秆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公示》格外显眼。“有了这个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罚机制,大家都知道‘秸秆不用烧,还田得奖励,焚烧要处罚’,原先收下来就烧掉的秸秆都渐渐被农户利用起来了。”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宋举仁说。

  “当前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在生态补偿政策方面缺乏普惠性奖补措施的制约。我们必须找准切入点,推动现有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由生产功能向生态功能转变、由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由‘黄箱’向‘绿箱’转变,一定要多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李如平说。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罚机制,是近年来广西农业农村部门探索建立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的“双挂钩”创新机制,从自治区、市、县、乡镇四个层面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行试点。

  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站长莫宗标介绍,我区目前建设了宾阳、平南、合浦等12个秸秆综合利用补奖罚机制试点县(区)。试点县(区)分别在本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制定了与秸秆综合利用挂钩的“补奖罚”条款和内容,明确具体执行办法和补奖罚标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统计数字显示,2019年,全区12个试点县共奖补实施秸秆还田农户1325户,奖补金额40.48万元;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3户,涉及面积500多亩,金额10.75万元。

  下一步,广西计划有序在全区各地推广这一创新机制,助力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林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