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 周红梅)近日,我区获中央提前下达2020年水利发展资金18.61亿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
据悉,此次提前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等。其中,首次下达资金支持我区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试点建设。
目前,结合中央下达给我区的任务清单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自治区已统筹安排本级相关资金,确保上述重点任务的资金支出。自治区财政厅明确,对于下达至贫困县的资金,由各县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对于贫困县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自治区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