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6月19日讯(记者 黄诗淇)6月19日,我区成功发行广西政府债券188亿元,其中3亿元在商业银行柜台面向广西区内个人和机构等投资者发售。截至目前,广西已累计发行2019年政府债券994.5825亿元,在二季度提前完成财政部年初下达的2019年新增债券发行额度。
本批共发行7只政府债券,全部为专项债券。从期限来看,3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亿元,发行利率为3.43%;10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8亿元,发行利率为3.50%;30年期专项债券106亿元,其中:公立医院专项债券9.51亿元、产业园区专项债券5.85亿元、社会领域专项债券5.02亿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65亿元、高等学校专项债券20.62亿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为4.10%,其余4支30年期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为4.11%。专项债券将用于民生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支持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此次发行地方债,我区还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面向广大个人和机构等投资者发售3亿元广西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该支商业银行柜台债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6家银行通过柜台发行,将原有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渠道由银行、证券公司扩展到个人、企业等机构,丰富了政府债券的投资者群体,同时,由于商业银行柜台发售的地方政府债券以我区地方政府信誉作保障,具有100元起购、个人可购,免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可持有到期、本息保障,亦可随时变现、交易灵活,企业可做质押等优势,不仅为个人、企业、机构等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了一项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选择,也增强了民众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