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唐广生实习生/冯灿宇通讯员/李欣松)8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十三五”以来,该厅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全区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889.31公顷用地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基本满足贫困县年度建设需求,有力推进了54个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
倾斜贫困县用地安排。2016-2017年,我区单列33个国定贫困县和石漠化片区县,每县600亩用地计划指标共2440公顷;2018年,对深度贫困县每县增加单列用地计划指标200亩,同时将自治区级21个贫困县也纳入单列范围,每县单列200亩,共单列贫困县用地计划指标1867公顷。2015-2017年,单列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用地指标600公顷,共支持40个县建设了40个农民工创业园。
实行特殊用地审批措施。在全国首创允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用地可以先动工后补手续。同时,开通扶贫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随报随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平均提速30%。
放大增减挂钩政策成效。2016-2017年,共批复立项增减挂钩项目110个,下达周转指标2774.26公顷。允许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自治区内甚至跨省域进行有偿流转,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肯定和表扬。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区成功交易节余指标10批,交易面积2312亩,指标收益5.8亿元,全部返还贫困县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