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 自愿申报最高五星级

  记者近日获悉,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于1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暂行办法,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共5个等级。

  暂行办法明确,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随机开展,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每年开展1~2次集中性评定工作。原则上只对具有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管理(服务)机构的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开展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的产生按照“自检—自评—申报—初评—复评—评定—审核—公示—审批—公告”的程序进行。

■知多点

谁可以申报评级?

  ●凡依法在广西区内以田园风光、自然生态等乡村旅游资源为主要吸引物,以具有一定数量规模且地理较为集中的乡村房屋、建筑设施和农民(渔民)家庭为接待单位,具有观光、养生等功能的乡村旅游区,均可申请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

  ●凡依法在广西区内利用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等吸引旅游者的农家乐,均可申请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

  申评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并在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较严重旅游安全事故。

  ●以年月日为单位计算,正式开业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具备乡村旅游经营服务属性的营业执照标注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以各级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最终现场验收评定工作的日期为准。

  提升等级的申报和评定在现等级获评半年后按照评定程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