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开第五批5个典型案件问责结果

  南宁讯(记者 梁莹通讯员 韦夏妮)6月30日,记者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获悉,我区公开第五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典型案件问责结果,以接受社会监督。

  一、钦州市钦南区对于康熙岭镇高沙村非法土法炼铝厂环境污染存在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6月9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现场检查发现并于6月20日在媒体曝光钦州市钦南区一家废弃砖厂内存在非法再生冶炼厂,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对此,钦州市纪委监委、钦南区纪委监委对钦南区康熙岭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黄镇恒,钦南区康熙岭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茂华,钦南区工信局局长邓德平,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善坤,钦南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裴庆昌,钦南区城监大队副大队长黄国清,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组织委员龙彪彪,钦南区安监局综合督查股负责人林德慈,钦南区城建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庞伟春9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陈忠明,康熙岭镇高沙村党支部书记曹均才,康熙岭镇高沙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福胜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钦南区工信局副局长苏业远,钦南区节能监察中心主任劳宗文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二、宾阳县对于群众投诉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环境问题整改不力问题。2016年7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以后,宾阳县环保局将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列入重点监督对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及立案行政处罚,但仍然存在群众多次投诉反映这两家企业向外排放恶臭气体的问题。2018年4月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环境投诉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仍存在对外环境造成异味影响及信访举报等问题。对此,宾阳县纪委对宾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莫有成,宾阳县黎塘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李著辉2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博白县那林自然保护区林地及植被被严重毁坏、水土流失,森林资源被破坏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遏制,林业部门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此,博白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庆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博白县那林镇林业站站长王强、博白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队长彭东2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直排口截污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直排口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缓慢,影响工程进度问题。因各分管领导对此应负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玉林市玉东新区纪工委对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政,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韩强,玉东新区茂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宁一强3人诫勉谈话。

  五、桂平市木乐镇、马皮乡存在非法炼铝小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对此,桂平市纪委对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唐荣昌、桂平市马皮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陈玉良、桂平市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黄祯3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