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莫曲)近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广西将培育30个左右全国特色小镇,同时建设100个左右自治区级特色小镇以及20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以特色小镇为载体,培育特色产业,做强特色优势企业,建成百个经济(生态)强镇,激活20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培育形成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等融合发展的生态链。
根据《意见》要求,全区将构建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特色小镇培育体系,分为培育小镇、建设小镇和命名小镇3个阶段,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产业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彰显、宜居宜业宜旅的国家、自治区、市级特色小镇,使特色小镇成为我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成为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特色小镇的特色在于产业。我区特色小镇的培育将突出产业发展能力,主要以建制镇(乡)、产业园区、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特色旅游集聚区等为载体进行培育;按照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协同推进的“五位一体”方式,开展“一业主导、多业联动”产业培育,每个特色小镇重点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及2-3个联动产业;鼓励特色小镇的主导产业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小镇特色产业品牌。为防止特色小镇“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情况,对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定位相似的小镇择优选择,原则上一个细分产业只培育1-2个特色小镇,避免同质竞争。
根据《意见》,广西特色小镇创建程序分为自愿申报、审核公布、年度评估、验收命名4个阶段,创建成功后,特色小镇将在建设用地、补助资金、财税优惠、人才培育保障等方面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