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脱贫攻坚“三项制度”立竿见影 获得显著成效

  自治区自7月实施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协调三项制度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自治区督查暗访组已深入31个县开展暗访,形成督查专报9期,发布“红榜”简报7期对11个县或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发布“黑榜”简报6期对15个县进行通报批评,自治区本级协调解决脱贫攻坚问题315个。

  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平略村利用200万元引导资金,探索多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一是实施就地“项目托管”模式发展兔子养殖业。投入股金70万元,引进思林镇隆祥兔业合作社到平略村设立兔子养殖基地,预计年出栏商品兔5000只。二是实施异地“龙头企业”入股扶贫模式发展香蕉基地,投入股金100万元,通过“扶贫产业协会+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公司”运作方式发展香蕉种植,预计年收益超10万元。三是实施异地“合作社”入股模式发展火龙果产业,预计年收益6万元以上。今年9月,自治区督查暗访组实地了解情况后,肯定了平略村的做法,并把它列入“红榜”给予表扬,激励了当地发展的积极性。

  督查组在暗访中发现,桂平市蒙圩镇曹良村全村5个屯就有4个屯自行抽取河水饮用。据村干部反映,由于污染,全村70%左右的群众饮用水水质不达标。2013年3月,桂平市开始实施达开水库农村人饮安全工程,以解决该片区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但是三年多过去了,该工程因土地征收问题至今仍没有通水。督查组要求桂平市及有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督查组暗访指出问题不留情面,让我们感到面红耳赤。”该市一位干部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记者 韦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