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讯 (记者/张冠年 实习生/谭晓林)权责清单制度对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制约具有重大意义。8月30日,钦州市召开市县两级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这意味着,该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将严格约束在清单范围以内,清单以外的行政行为不得擅自实施。
据介绍,自2015年9月以来,钦州市在圆满完成灵山县作为自治区推行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其中市本级于今年4月完成了市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并通过分两批公布的方式将47个有权力事项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分别于2015年12月底和今年4月底向社会公布。
据悉,钦州市本次纳入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市直部门(单位)共60个,共梳理出权力事项6223项,这些权力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十大类。经清理,该市共取消权力事项805项、下放760项、转移17项、整合1377项、暂不执行90项,共精简3049项。清理后,13个部门明确为零权力事项,确认市发改委等47个市直部门保留权力事项284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53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共95项,各部门共性权力10项。
在钦州市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中,各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四部分组成。经梳理,该市明确市发改委等47个部门主要职责593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2449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37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84项。
此外,钦州市所辖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纳入本次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门(单位)共192个,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共1.75万项,共取消、下放、转移、整合部门权力事项6443项,保留权力事项1.07万项,明确主要职责共1813项,明确细化具体工作事项7369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356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488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965项。
钦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接下来,该市将在完成全市乡镇权责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每一项行政职权编制运行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寻租空间。同时,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出台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好动态管理,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部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