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干部扶贫有功优先提拔重用

  北海讯(记者/蒋予昕 通讯员/林愈锟)8月11日,记者从北海市委组织部获悉,该市最新出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六项措施,并细化了18条具体举措,以硬措施推进中央和自治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在该市落地见效。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明晰脱贫攻坚职责、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第一书记生力军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在“两学一做”中推动形成脱贫攻坚优良作风、从严从实考核等方面。

  为了让措施落到实处,该市明确了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乡镇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基层脱贫攻坚绩效考评排名靠前的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对全市79个贫困村、4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现第一书记“全覆盖”;同时,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责任、项目、资金进行捆绑,把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用到精准帮扶上,不能胜任的第一书记及时“召回”调整。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得好、成效显著的干部,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得好、表现突出的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给予奖励;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党组织,取消由市财政划拨的村“两委”干部100元/月实绩奖励;对县区、乡镇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打不开工作局面的党政领导干部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