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力组织实施“163”行动计划
■ 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60以上
■ 宜居度排名前列的城市将获资金、用地等支持
交通便捷、生活舒适、保障完善、服务智能……未来10年间,老百姓对城市美好生活的这些期盼将逐一从愿景变为现实。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已启动,广西将用10年时间逐步打造一批现代化宜居城市。
7月底,我区印发了《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区将强力组织实施“163”行动计划,即建立1套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宜居城市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6维支撑,开展宜居城市创建3项评比活动,统筹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60以上,20%的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70以上,40%的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围绕建设绿色城市、便捷城市、特色城市、和谐城市、智慧城市、创新城市等6大任务进行,考评周期为两年,设置基础指标90项(县级指标80项),综合考虑基础指标得分、公众评价得分、加分及扣分情况测算出宜居指数,公布城市排名。设立“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奖,奖励宜居度排名前列的城市。获奖的城市,将获得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发行债券、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