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成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6月1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传出喜讯,广西重点城市以外设区城市和县级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率先在全国全面完成。初步统计,全区共划入达到平均质量等别水平以上、城镇周边优质耕地面积1.76万公顷,划出达不到质量的有9.12万公顷,全区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我区以“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核实举证”为核心,将城市周边举证和划定方案的编制合并为一个步骤,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及方案编制、论证审查、组织实施”4个步骤,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满足国家相关要求,避免出现“划远不划近”,广西明确:对市级举证材料和划定方案,由市级负责自检,自治区负责审查论证;县级举证材料和划定方案由县级自检、市级审查、自治区复核等程序层层严格控制。自治区层面的审查(复核)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联合进行论证审查并批复。同时量化成果,利用农地分等定级补充完善成果,计算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等别,将城市(镇)周边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质量有提高,避免出现“划劣不划优”。

  据了解,2014年底,广西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除南宁、柳州、桂林3个重点市外,其余设区市和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均由自治区和设区市负责审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