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与越南高平省签署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

  (原标题)我市与越南高平省签署

  《中国广西崇左市与越南高平省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和越南高平省委书记阮皇英共同见证

  刘有明 阮忠草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在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后排左)和越南高平省委书记阮皇英(后排右)的共同见证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明(前左)与越南高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忠草(前右)在越南高平签署《中国广西崇左市与越南高平省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

  越南高平讯(记者 农超武) 4月25日,在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和越南高平省委书记阮皇英的共同见证下,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明与越南高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忠草,在越南高平签署《中国广西崇左市与越南高平省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

  4月25日至28日,彭清华率领广西代表团在越南开展一系列会见、会谈、签约活动,刘有明随同彭清华书记出访了越南高平省,并沿途汇报了崇左发挥区位优势、推进与越方交流合作相关工作。在彭清华书记与越方相关领导共同见证下,崇左与越南高平省签署了《中国广西崇左市与越南高平省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崇左迅速贯彻落实2016年2月越南边境四省省委书记访问广西期间与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会谈的成果,以及越南高平省委书记阮皇英顺访崇左,与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会谈达成的合作共识的务实之举。

  据悉,为丰富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作出积极贡献,实现双边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产业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崇左和越南高平省在农业综合开发合作达成四方面共识:一是双方同意加强农业产业合作。围绕双方开发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目标,共同推动双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合作,协商农业综合开发合作的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规划,有效推进双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双方边民增收和双方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双方同意,以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与越南高平省下琅县、复和县、石安县,以及广西崇左市大新县与越南高平省下琅县、重庆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合作作为双方农业产业合作的典范;二是双方同意加快农业科技合作。双方加强在作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病虫害、农产品贸易信息及农业投资促进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双方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相互支持并组团参加对方轮流组织承办的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等农业经贸交流促进活动;三是双方同意加强特色产业合作。结合双方农业资源特点,加强边境种植业,重点加强在甘蔗、优质水果、优质水稻、蔬菜、中草药等作物合作开发,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四是双方同意加强农业人才交流和培训。双方就农业技术人员、农民培训等加强交流合作,促使双方培养高水平农业技术人才。

  彭清华在龙州水口口岸出境往越南高平省前,还实地考察了水口口岸及水口至驮隆中越界河二桥项目等我市与越南高平省开展项目合作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