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将结合民政业务,强化组织领导和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和宣传力度,严格廉洁自律要求,以“六个结合”,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工作。
精准脱贫与社会救助工作相结合。凡属精准脱贫范围内的政府兜底对象,均按政策纳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
精准脱贫与优抚安置、涉军维稳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坚持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退休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精准脱贫与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体系相结合。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加强关爱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精准脱贫与养老服务体系相结合。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和国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城乡综合福利工程进度,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力度,切实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精准脱贫工作与社会慈善相结合。发挥公益慈善组织作用,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来扶贫,建立对口扶贫机制,公益慈善组织应该跟政府形成密切合作关系,将公益慈善组织的创新与活力展现出来,使公益慈善真正成为政府扶贫的“好帮手”。
精准脱贫工作与救灾救济相结合。强化防灾救灾、查灾核灾、灾后应急救助等方面的工作。推行救灾款物一站式发放,做到在救助对象、时段、程序、金额上四公开,定期督导检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