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3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自治区财政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争取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对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累计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3.18亿元,年均增长12.4%。特别是在2014年8月粤桂两省区签署了《九洲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决定从2014年起至2016年,两省区各安排3亿元作为合作资金,用于九洲江流域上游环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异地发展园区建设、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和清拆补偿工作,力争2017年完成治理任务,使该流域水质达到三类标准。

  2016年,自治区财政将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市县可用财力,提高市县安排的自主权。同时,也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扩大对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补助范围,并加大对广西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肖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