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机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法律智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我区各级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机制

  最近,自治区政府拟作出撤销某设区市政府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叶晖、农春雨、李远龙三位政府法律顾问应邀为这起行政复议案出具第三方评估意见,为自治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015年,我区各级政府相继聘请法律顾问,相应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参谋、助手和智囊作用。

  自上而下 法律顾问制度全面铺开

  继2015年1月底自治区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确定首批37名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后,2月召开的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上,法律顾问们向参会的自治区领导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如“政府领导应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应发挥作用”“关于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构想”……很多意见在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中得到了落实。

  其中,由张军顾问提出的建立行政首长应诉制度构想,体现在了去年8月31日印发实施的《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中。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区共有704人次的政府或部门领导出庭应诉,同比增长4.37倍,从制度上解决了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去年11月,我区还建立了一个包含281人的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

  目前,全区14个设区的市已设立了本级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了150多名专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各地政府不断创新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如北海市政府探索建立由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大专院校教授与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梧州、来宾市政府相继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专家库)。

  广西律师协会负责人表示,该协会在指导帮助自治区有关单位、各市、县区政府、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引领和带动各企业行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律师共担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646家。

  起步之年 问题凸显亟须加快完善

  尽管政府法律顾问作为一项制度已全面铺开,但我区这项工作起步不久,各类问题也十分突出,如县级以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缓慢、因财政预算不足维持工作运转困难、基层法律资源有限等等。

  “目前,我区各级政府对待这项工作还存在一定形式主义现象,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自治区法制办主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何开长坦言,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仅仅为了完成考核任务。

  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黄玉华提出:“一些政府部门对法律顾问缺乏足够信任,往往在政府对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进行决策的过程中,我们前期无法参与,在实际决策时也难以参与,这样必然影响到法律顾问作用发挥。”

  “过去一年里,作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我们参加立法论证会、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比较多,这些都是一些微观、具体的活动。应让法律顾问参与到一些宏观政策的讨论、设计中。”李远龙顾问建议。

  根据自治区法制办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就有35人次参与了政府立法项目的立法评审与审查论证;但在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重大行政决策把关,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指导等方面,参与的几率偏少。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均未建立统一的政府法律顾问薪酬标准;在法律顾问意见采纳、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程序等问题上,机制也不完善。

  有序推进 让“法律外脑”发挥作用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政府,不能乱服务,要精准服务。”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陈宗波认为,不同层级的政府法律顾问,其服务重点应该有所不同,越往基层,对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就越具体。

  自治区法制办作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的承担部门,及时进行研究,作出了一系列安排,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机制的完善。

  “政府法律顾问是宝贵的、顶尖的法律人才,是政府部门处理涉法事务的智囊。我们要想方设法为他们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何开长说,2016年,我区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意见建议专报制度、建立研究成果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交流平台等。

  “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现在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了,积极吸纳我们的法律意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蒋超说。

  在社会转型期,各级政府在行政过程中,面临的涉法风险加大。随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这些“外脑”正在利用自己的专长、优势,为政府把好法律关,在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