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采用七种模式建设“双高”糖料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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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本报一版以《让甜蜜的事业更甜蜜》为题,报道了我市计划建设11万亩糖料蔗基地,力争平均亩产达到8吨、糖分达到14%以上。实施“双高”基地建设,对于我市应对食糖市场低迷,实现农民和企业利益“双赢”具有重要的意义。此次市政府印发的《柳州市2016年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突破现有政策力度力推“双高”,呈现出不少亮点。 

  亮点一:尊重民意 政府引导 

  所谓“双高”基地建设,目的是实现甘蔗生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的“四化”要求。在实施的主体和建设模式上,最大的亮点便是尊重民意。 

  《方案》指出,实施主体为制糖企业、种植公司、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负责或参与项目的具体建设和管理。制糖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双高”基地建设,有试点任务的积极配合开展蔗区面积增减与“双高”基地建设挂钩试点、蔗糖一体化经营试点或压榨槽技术改造试点。 

  在建设模式上,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主体自建。对具备项目建设能力和条件的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其作为项目业主,按规定的建设标准自主建设管理“双高”基地,采取以奖代补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财政补助;二是政府组织建设。对项目片区和实施主体已经落实,但实施主体没有能力和条件自主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可由县级政府从国土、水利、糖办三个主管部门中指定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建设(不含应由经营主体负责建设的田间灌溉工程部分),按照规定落实项目施工单位。 

  亮点二:多种模式 因地制宜 

  较之于以往,此次“双高”建设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各项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七种模式: 

  ●制糖企业直接经营模式。食堂企业租赁农民土地后建立自营糖料蔗生产基地,实现制糖与糖料蔗种植一体化发展。 

  ●制糖企业与农户合作经营模式。制糖企业与农户协商合作,由制糖企业在蔗种、机耕、土地整治、道路建设、田间水利设施建设和灌溉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参与基地建设,利益共同分享。

  ●种植公司投资经营模式。农民以出租、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种植公司建设和管理。

  ●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糖料蔗生产专业合作社,实行“民办、民营、民管”的经营方式,统一经营,按股分红。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农民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发展规模化经营。

  ●“双加双带”模式。制糖企业负责、当地政府配合流转农民土地,制糖企业先行垫付部分建设资金,由种植公司具体开展基地建设,并与当地农民签订用工写意就地就业。通过“制糖企业+种植企业”“企业+农户”,实现“制糖企业带动农民租地”“种植企业带动农业就业”。

  ●“并户联营”模式。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聘请糖料蔗种植能人负责基地经营管理。农民除按入股比例获得保底收益外,还参与高于约定产量的收益分成。(记者 梁莎莎 兰天)